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针对审查指南的修改适应性调整预审相关要求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局令第84号)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发布修订版专利申请请求类表格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对发明人信息和代理机构义务进行了修改。为了保障专利预审与此次《专利审查指南》修改的有效衔接,现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12月24日起提交至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专利申请预审案件,请求书中应填写所有发明人的姓名、国籍或地区、身份证件号码等身份信息,并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案件,专利代理委托书应使用最新版本,应当有专利代理师签名。
二、自2026年1月1日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经预审通过的专利申请,应确保请求书及专利代理委托书按上述要求填写,未按要求提交的将不予进入快速审查通道。
2025年《专利审查指南》修改内容解读全部内容请复制链接查看: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5/12/4/art_66_202935.html
《关于发布修订版专利申请请求类表格的通知》请复制链接查看: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5/12/18/art_75_203144.html
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12月24日
来源: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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